【摘要】中天法律咨询网为您整理了《有偿保管合同保管人责任承担什么责任》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由于每个案件的情况和证据不同,具体结果可能有差异。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仅需3~15分钟即可获得权威解答!

一、有偿保管合同保管人责任承担什么责任

在有偿保管合同中,保管人需承担以下责任:

1. 妥善保管义务:保管人应尽到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义务,按照约定的保管场所和方法妥善保管保管物。若因保管不善导致保管物毁损、灭失,保管人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比如在仓储保管中,保管人要保证适宜的温度、湿度等条件来存放货物。

2. 亲自保管义务:除非另有约定,保管人不得将保管物转交第三人保管。若擅自转交第三人保管,对保管物造成损失的,保管人需承担赔偿责任。

3. 不得使用保管物义务:保管人不得使用或者许可第三人使用保管物,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若违反此规定,给寄存人造成损失的,需承担赔偿责任。

4. 返还保管物义务:保管期间届满或者寄存人提前领取保管物的,保管人应当返还保管物及其孳息。若保管人不能返还或迟延返还,要承担相应责任。

5. 危险通知义务:当保管物受到意外毁损、灭失或保管物的危险程度增大时,保管人应及时通知寄存人。若未及时通知导致损失扩大,保管人需对扩大的损失负责。

二、仓储保管合同违约金多少

仓储保管合同违约金数额通常由当事人协商确定。根据《民法典》,当事人可约定一方违约时应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增加;若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请求适当减少。司法实践中,判断“过分高于”一般以违约造成的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履行情况、当事人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衡量。一般来说,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可能被认定为“过分高于”。

若合同未约定违约金,受损方需证明实际损失,要求违约方赔偿。实际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但间接损失通常需与违约行为有直接因果关系且可合理预见。

三、保管合同违约保管费退吗

保管合同违约时保管费是否退还,需根据具体违约情形判断。

若保管人违约,未按约定履行保管义务,如保管不善导致保管物毁损、灭失,寄存人有权要求保管人承担赔偿责任,同时可主张退还保管费。因为保管人未完成合同约定的保管任务,未提供合格服务,收取保管费缺乏依据。

若寄存人违约,如未按约定支付保管费或提前领取保管物等,保管人有权要求寄存人承担违约责任。在此情况下,保管人一般无需退还已收取的保管费。若因寄存人提前领取保管物给保管人造成损失,寄存人还需赔偿保管人的损失。

若双方都存在违约行为,则应根据各自过错程度分担责任,保管费是否退还及退还比例需结合具体情况判定。双方可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等法律途径解决纠纷。

以上是关于有偿保管合同保管人责任承担什么责任的相关回答,如您正遇到法律难题不知道怎么解决?或者实在找不到合适的律师,请点击咨询按钮,可以根据你的大概情况为匹配到最合适的本地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