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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环境侵权的免责事由一般包括哪些
环境侵权的免责事由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第一,不可抗力。即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但要求侵权人采取了合理措施仍不能避免损害结果发生,才能免责。比如发生罕见的特大洪水,企业虽按规定采取了防护措施,仍造成污水泄漏致周边环境污染,此时企业可能免责。
第二,受害人故意。若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例如,受害人故意进入已明确警示的污染区域并导致自身损害,侵权人可免责。
第三,第三人过错。因第三人的过错污染环境造成损害的,被侵权人可向污染者或第三人请求赔偿。污染者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如甲企业正常排污,乙企业违法将甲企业的排污管道破坏,导致污水外溢造成环境污染,甲企业可因乙企业的过错免责。
第四,正当防卫。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责任。正当防卫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正当防卫人应当承担适当的责任。
第五,紧急避险。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责任。如果危险是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责任或者给予适当补偿。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责任。
二、环境侵权举证责任倒置原告怎么写
在环境侵权举证责任倒置案件中,原告撰写相关法律文书时应注重以下要点。
第一,明确原被告信息。详细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住址、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若为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注明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信息。
第二,阐述诉讼请求。清晰提出要求被告承担的责任,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等。赔偿损失需明确具体金额及计算依据。
第三,陈述事实与理由。说明侵权事实,包括环境损害发生的地点、现象、对自身权益造成的影响。重点描述自己遭受的损害,如身体伤害、财产损失等。尽管实行举证责任倒置,但原告仍需对损害结果和因果关系初步证明,比如提供医院诊断证明、财产损失清单等。
第四,列举证据。列出支持自己主张的证据,如照片、检测报告、证人证言等,并说明证据来源和证明内容。
最后,注明此致的法院名称,由原告签名或盖章,并附上日期。同时,按照被告人数提交副本。
三、环境污染侵权的构成条件包括哪些
环境污染侵权的构成条件如下:
1.存在污染环境的行为。该行为既包括作为,如排放废水、废气等;也包括不作为,如未按规定处理废弃物。行为方式多样,可能是企业生产活动中的超标排放,也可能是日常生活中的不当处置。
2.发生了损害后果。损害后果具有多样性,既可能是对他人人身造成的伤害,如引发疾病;也可能是对财产造成的损失,如农作物减产。损害还可以是对生态环境本身的破坏,如水体富营养化、土壤污染等。
3.污染环境的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这是认定环境污染侵权的关键环节。由于环境问题的复杂性,因果关系的判断往往较为困难,可能需要借助专业的科学鉴定和分析。比如,要证明某企业排放的污染物与周边居民患病之间存在因果联系,需专业机构进行检测和评估。
4.不要求侵权人有过错。环境污染侵权采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即无论污染者主观上是否存在故意或过失,只要其行为造成了环境污染并导致他人损害,就应承担侵权责任。这样规定是为了更好地保护受害人的权益,促使企业加强环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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