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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保险合同成立后能解除吗

保险合同成立后通常可以解除,但要区分不同主体及情形。

投保人享有法定解除权,一般情况下可随时解除合同。不过货物运输保险合同和运输工具航程保险合同,在保险责任开始后,投保人不得解除合同。

保险人解除合同受到严格限制。仅在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情形下可行使解除权,如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谎称发生了保险事故,向保险人提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请求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且不退还保险费;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保险事故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所以,保险合同成立后并非绝对不能解除,投保人有较大解除自由,但保险人解除需符合法定或约定条件。

二、人身保险合同如何看收益

查看人身保险合同收益可从以下方面入手:

首先,明确保险类型。如年金险,它通常按约定时间和金额给付生存金,收益较稳定,可根据约定的领取金额和频率,计算未来可获得的现金流总量。而分红险除基本保障外,还有可能获得保险公司的红利分配,但红利不固定,取决于公司经营状况。

其次,关注现金价值。现金价值是投保人退保时能拿到的金额,在合同中一般有明确的现金价值表。它随时间变化,前期增长缓慢,后期可能大幅提升,可通过对比不同年度的现金价值,了解资金增值情况。

再者,分析保障与收益的平衡。有些人身保险侧重保障,收益相对较低;而一些侧重理财的保险,保障功能可能较弱。需结合自身需求,权衡保障和收益的比重。

最后,注意费用扣除。合同中会规定一些费用,如初始费用、管理费用等,这些会影响实际收益。了解费用扣除方式和比例,能更准确地评估收益水平。总之,全面了解合同条款,才能准确判断人身保险合同的收益情况。

三、保险合同到期就要赔付吗

保险合同到期不一定就要赔付,需依据合同具体条款判断。

如果是给付型保险,比如人寿保险,在合同约定的保险期限届满时,若被保险人仍然生存且符合保险合同规定的生存给付条件,保险公司会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赔付。例如终身寿险,在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满,可能会给付一笔生存保险金。

对于补偿型保险,像医疗保险,是在被保险人发生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且产生了符合合同规定的费用支出时,保险公司才会在保险金额范围内进行补偿。若保险期限内未发生保险事故,即便合同到期,保险公司也无需赔付。

此外,若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存在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如未如实告知健康状况等,保险公司可能会依据合同条款拒绝赔付,即便合同到期也不会进行赔偿。所以,保险合同到期是否赔付,关键在于合同约定和实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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