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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保险合同成立什么时候
保险合同成立时间判定需依据《民法典》与《保险法》相关规定。通常情况下,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保险合同成立。
具体而言,若双方以书面形式订立合同,保险人在投保单等保险凭证上签字或盖章,或者保险人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时,可认定合同成立。若通过电子数据方式订立,数据电文进入特定系统时间为合同成立时间。
在实际业务中,若保险人已接受投保人交付保费,即便尚未作出同意承保意思表示,法院也可能基于公平和诚信原则,认定保险合同成立。不过,当事人对合同成立另有约定,从其约定。比如约定需完成特定手续合同才成立,那么要按此约定执行。
总之,判断保险合同是否成立,要结合具体情形,看是否符合法定或约定成立要件。
二、保险合同的类型有哪些
保险合同类型多样,常见分类如下:
1. 按保险标的划分:
财产保险合同,是以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合同,如企业财产保险、家庭财产保险、机动车辆保险等。当被保险财产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赔偿。
人身保险合同,是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合同,包括人寿保险、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等。例如人寿保险,在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保险人给付保险金。
2. 按实施方式划分:
强制保险合同,是依据法律规定强制实施的保险,如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具有法定性、强制性和广覆盖性。
自愿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的保险合同,投保人可自主决定是否投保、投保的险种和金额等。
3. 按合同性质划分:
补偿性保险合同,保险人根据被保险人的实际损失进行补偿,以弥补其经济损失,财产保险合同大多属于此类。
给付性保险合同,在约定的事件发生或条件满足时,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不以被保险人的实际损失为限,人身保险合同中的人寿保险多为给付性合同。
三、如何避免假的保险合同
为避免遭遇假的保险合同,可从以下方面着手:
1. 选择正规渠道:通过合法合规的保险公司、保险代理机构或有资质的保险经纪人购买保险。可登录保险监管机构网站查询公司和人员的资质信息,确保交易平台可靠。
2. 核实合同信息:收到保险合同后,仔细核对合同上的保险公司名称、印章、客服电话等信息,可拨打保险公司官方客服电话,验证合同的真实性。
3. 查看条款细节:认真阅读保险条款,假合同可能存在条款模糊、不合理免责等问题。对于不理解的条款,及时向保险公司咨询。若条款中存在明显漏洞或与销售人员承诺差异过大,需提高警惕。
4. 留意保费缴纳:通过正规支付渠道缴纳保费,如保险公司官方网站、手机客户端或银行转账等,避免将保费交给个人。缴费后,务必索要正规的保费发票,发票上的信息应与合同一致。
5. 查验官方认证:部分保险公司会提供电子保单的查验渠道,可通过保单号在保险公司官网或指定平台查询保单状态,确认其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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