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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时候算保险合同成立

保险合同成立时间判定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一般来说,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保险合同成立。

在实务中,通常有以下情况。若双方以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投保人填写投保单并提交给保险人,保险人审核后在投保单上签字盖章同意承保,此时保险合同成立。

若通过口头等其他形式达成一致,当保险人明确表示同意投保人的投保请求,保险合同即成立。比如,投保人通过电话向保险公司提出投保某险种,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在电话中明确表示同意承保,保险合同在此时成立。

还有一种情况,保险人预收保险费但未及时作出是否承保的意思表示,若发生保险事故符合承保条件,法院通常认定保险合同成立。

判断保险合同是否成立,关键看投保人与保险人是否就保险事宜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

二、交强险保险合同什么组成

交强险保险合同由投保单、保险单、批单和特别约定共同组成。

投保单是投保人申请购买交强险时填写的书面文件,上面记载着投保人、被保险人及投保车辆的详细信息,如姓名、联系方式、车辆型号、使用性质等,是订立保险合同的重要依据。

保险单是保险公司与投保人签订保险合同的正式书面凭证,它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含了保险金额、保险期限、保险责任、免责条款等核心内容,是被保险人在发生保险事故时进行索赔的重要凭证。

批单是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变更合同内容的批改书,当保险合同中的某些信息需要修改,如车辆信息变更、保险期限调整等,就会出具批单,批单的法律效力优先于原保险合同条款。

特别约定是保险合同双方在基本条款之外,根据具体情况达成的其他约定,其内容可以涉及保险责任的扩展或限制、理赔处理方式等,是对保险合同的补充和细化。

三、保险合同到期了如何领取

保险合同到期领取保险金,一般按以下步骤操作:

1. 确认合同状态与领取条件:仔细查看保险合同条款,明确保险责任、领取金额、领取方式等关键信息,确保符合领取条件。

2. 准备所需材料:通常需准备保险合同、被保险人有效身份证件、银行卡等。若由代理人办理,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不同保险公司和险种可能要求不同,可提前联系保险公司确认。

3. 申请领取:可通过线上或线下方式申请。线上可登录保险公司官方网站、手机APP,在相关功能模块中按指引提交申请;线下则前往保险公司营业网点,在柜面工作人员协助下办理。

4. 审核与支付:提交申请后,保险公司会对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会按照约定的方式将保险金支付到指定银行账户。

整个过程中,要及时关注保险公司通知,如有疑问可拨打客服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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