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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保证合同成立的形式要件都有哪些
保证合同成立需满足一定形式要件,具体如下:
1.书面保证合同:保证人与债权人需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保证方式、范围和期间等内容。这是保证合同最常见、规范的形式,能有效避免纠纷,保障双方权益。
2.主合同中的保证条款:债权人与债务人签订的主合同中,可以约定保证条款,保证人在主合同上签字或盖章,保证合同即成立。这种形式将保证关系直接嵌入主合同,使保证合同与主合同紧密关联。
3.保证人单方出具保函:保证人单方面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出具担保书,债权人接受且未提出异议的,保证合同成立。此形式体现了保证人的单方意思表示,经债权人认可后生效。
4.在主合同上签字或盖章:第三人在主合同上以保证人身份签字或盖章,债权人有理由相信其为保证人并接受的,保证合同成立。该形式强调第三人的身份明示及债权人的合理信赖。
二、保证合同无效缔约过失责任怎么赔偿
保证合同无效时,缔约过失责任的赔偿需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若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债权人无过错,担保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债权人的经济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债权人、担保人有过错,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
若主合同无效导致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无过错,不承担民事责任;担保人有过错,承担民事责任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三分之一。
赔偿范围通常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直接损失如缔约费用、准备履行合同所支出的费用等;间接损失指丧失与第三人另订合同机会所产生的损失。
确定赔偿数额时,法院会综合考虑各方过错程度、过错与损失间的因果关系、损失大小等因素。当事人应收集相关证据,证明自身损失及对方过错,以维护合法权益。
三、保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哪些
保证合同的内容一般涵盖以下方面:
一是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数额。明确主债权具体是什么类型,如买卖合同的货款债权、借款合同的本金债权等,以及债权的具体金额,这是确定保证责任范围的基础。
二是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该期限关系到保证人开始承担保证责任的时间节点,债务人在这个期限内有履行债务的义务,若到期未履行,保证人可能需承担保证责任。
三是保证的方式。保证方式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一般保证中,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中,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四是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可由当事人约定,若无约定则依法确定。
五是保证的期间。即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时间段,在此期间内债权人需按约定或法定方式向保证人主张权利,否则保证人可能免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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