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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谁担任

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依据《公司法》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上述人员中选定,并依法登记。

若公司设有董事会,通常由董事长担任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是董事会的负责人,在公司决策和运营中具有重要地位。当公司规模较小、股东人数较少,不设董事会时,可设一名执行董事,此时执行董事可担任法定代表人。

经理也可能成为法定代表人。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对公司业务情况较为熟悉。公司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和发展需求,在公司章程里明确法定代表人的人选。选定后,需按照规定办理登记手续,若法定代表人变更,也应及时办理变更登记。

二、有限责任公司是否可以发行优先股

有限责任公司不能发行优先股。

优先股是相对于普通股而言的,是股份公司发行的在利润分配和剩余财产分配上享有优先权的股份。根据《公司法》等相关规定,只有股份有限公司才能发行股票,而优先股属于股票的一种特殊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的资本不划分为等额股份,其股东的出资以出资证明书来证明,不发行股票。并且,有限责任公司具有较强的人合性,其股东之间的关系更多基于相互信任和合作,公司的治理结构和运营模式与股份有限公司有较大区别,不存在发行优先股的制度基础。

而股份有限公司具有资合性,其资本划分为等额股份,便于向社会公众募集资金以及进行股份交易,所以股份有限公司可以通过发行优先股等不同类型的股份,来满足不同投资者的需求和公司自身的融资及治理需要。因此,有限责任公司不具备发行优先股的条件和资格。

三、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方式主要是什么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方式主要为发起设立。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

在发起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时,首先,发起人要达成设立公司的合意,明确公司的基本情况,包括公司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其次,发起人需认购公司的全部资本。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发起人应按照规定的出资方式和期限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出资方式可以是货币,也可以是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然后,发起人要共同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是公司的基本准则,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最后,发起人需要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提交相关文件,如公司章程、股东身份证明等。经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发给营业执照后,公司即告成立。

总之,发起设立是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主要且常见方式,它能确保公司设立过程相对简便、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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