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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挪用私营企业资金200万判几年

在一些严重的情况下,涉及约二百万人民币的挪用资金问题,被视为挪用资金数量庞大的级别,应接受三年至十年内的刑事处罚。

挪用资金犯罪,具体来讲就是指公司、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中具有一定职权的工作人员(简称“相关人员”),通过利用其职务上的便利条件,将本单位的资金违规借予自己或他人使用,并且数额达到法律规定标准且超过了三个月期限仍未归还给单位的情况;或者尽管未超出三个月期限,但数额较大并进行了营利活动或进行了非法活动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挪用资金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法律规定挪用资金数额巨大是多少

在刑法框架内,对于严重程度相当的挪用资金行为,“数额巨大”特指挪用金额在十五万元到二十万元之间这一范围内的情况。

而关于挪用公款犯罪的定量标准,以下详细描述:如挪用公款用于个人私自使用或者数额较大并且已经超出三个月未予归还的情况,这时纵然挪用金额仅有一万元至三万元,也可认定为“数额较大”;而若是挪用公款的金额介于十五万元至二十万元之间时,便可称为达到“数额巨大”。

在此基础上,如若将挪用的公款用于个人私自使用并从事非法活动的情况下,按照法律规定,将以挪用公款五千元至一万元作为刑事追责的底线起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