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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大股东持有多少股票比例可以独自任命高管

一般情况下,大股东持股超过三分之二,就可独自任命高管。这是因为根据《公司法》,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虽然任命高管未明确要求此比例,但重大人事决策通常也需多数表决权支持,超三分之二能确保对决策的绝对掌控,使大股东可独自决定高管任命。

不过,具体还需看公司章程规定。有些公司章程可能设置不同比例,比如规定任命高管需四分之三以上表决权通过,那么大股东持股未达该比例就无法独自任命。此外,上市公司还要遵循相关监管规定和证券交易所规则,可能对高管任命有额外程序和要求。所以,大股东能否独自任命高管,既要看法定要求,也要结合公司章程和相关监管规定判断。

二、公司经营不下去法人和股东承担什么

公司经营不下去时,法人和股东承担的责任有所不同。

法人方面,公司作为独立法人,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若公司资不抵债,需依法进行破产清算。法定代表人一般不直接对公司债务负责,但在特定情形下可能承担责任。例如,法定代表人存在滥用职权、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等违法行为,损害公司或债权人利益,要承担相应民事赔偿责任;若公司存在违法犯罪行为,法定代表人可能需承担行政或刑事责任。

股东方面,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在正常情况下,股东履行了出资义务,无需对公司债务承担额外责任。然而,若股东存在出资不实、抽逃出资等情况,要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此外,若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三、公司法人和股东承担责任是一样的吗

公司法人和股东承担的责任不一样。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公司作为法人,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在公司违法时,法人可能面临行政处罚,如罚款、吊销营业执照等;构成犯罪的,法人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股东是公司的出资人,其责任通常是有限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也就是说,股东只要按规定完成出资义务,一般情况下对公司债务无需承担额外责任。

不过,在特定情形下,股东可能要承担更多责任。例如,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此外,如果股东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要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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