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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农村宅基地确权证名字写谁
农村宅基地确权证名字一般写户主。农村土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实行一户一宅政策,宅基地是以户为单位申请的,户主作为该户代表,通常会登记为确权证名字。
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也可写其他家庭成员名字。一是经全部家庭成员同意,比如户主年事已高、不熟悉相关事务,可由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其他家庭成员登记。二是当户主去世,发生继承等情况,可将确权证名字变更为合法继承人。
需注意,确定登记名字要综合考量家庭实际状况和意愿。因为宅基地确权证登记名字意味着登记人对该宅基地拥有合法权益,包括使用、收益等。确定名字后,能保障相关权益受法律保护,避免后续因宅基地权益归属产生纠纷。所以确定名字时,家庭成员之间应充分沟通协商,达成一致意见。
二、农村宅基地申请怎么申请的
农村宅基地申请流程如下:
1. 符合申请条件:申请人需为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且符合“一户一宅”规定,因住房困难等确需使用宅基地。
2. 提出申请:以户为单位向所在村民小组提出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如身份证、户口本等。
3. 村民小组讨论公示:村民小组收到申请后,组织村民会议或户代表会议讨论,并将申请理由、拟用地位置和面积、拟建房层高和面积等情况在本小组范围内公示。
4. 村级组织审查: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村民小组将申请材料交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审查。审查通过后,报送乡镇政府。
5. 乡镇政府审批:乡镇政府相关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实地审查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拟用地是否符合规划等。审核通过的,予以批准并发放相关许可证。
6. 放线开工:经批准用地建房的农户,在开工前向乡镇政府申请划定宅基地用地范围,乡镇政府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到现场进行开工查验和放线。
7. 竣工验收:农户建房完工后,乡镇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实地检查农户是否按照批准面积、四至等要求使用宅基地,是否按照批准面积和规划要求建设住房,并出具验收意见。通过验收的,可依法办理不动产登记。
三、农村宅基地申请找哪个部门
农村宅基地申请涉及多个部门,流程一般需先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提出。
村民拟使用宅基地建房,应向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提出书面申请。之后,村集体会对申请进行讨论,若讨论通过,将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范围内进行公示。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报送乡镇政府。乡镇政府承担宅基地审批和管理职责,设有专门负责审核工作的部门,会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拟用地是否符合规划等进行审核。
此外,自然资源部门也会参与其中。其职责是审查用地建房是否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管制要求,涉及占用农用地的,要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总之,农村宅基地申请先找村集体,后续主要由乡镇政府审核,自然资源部门也会在相应环节发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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