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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人怎么注销公司需要什么证件
法人注销公司,一般需按以下流程并准备相应证件:
第一步,成立清算组,展开清算工作。清算组需制作清算报告。此阶段无需额外证件,但要以公司名义处理事务。
第二步,前往税务部门注销税务登记。需携带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公章、发票领购簿、近三年的财务报表、纳税申报表等材料,以证明公司税务已结清。
第三步,进行登报公示。公示内容主要是公司注销信息。登报无需特别证件,按报社要求提供公司基本信息即可。
第四步,到工商局办理公司注销备案。要提交公司清算组织负责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股东会或者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等证件和材料。
第五步,注销银行账户。需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章、财务章、法人章、开户许可证等。
第六步,注销印章。带上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章、财务章、合同章等公司所有印章。
二、分公司被注销先前的债务谁承担
分公司被注销后,先前的债务通常由总公司承担。
分公司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根据法律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在债务承担方面,当分公司被注销,其主体资格消灭,无法再以自身名义承担债务,此时总公司作为责任主体,需对分公司先前的债务负责。
在实际操作中,若分公司有自己管理的财产,应先以该财产承担债务,不足以承担的部分,由总公司承担。例如,分公司的经营活动产生债务,在分公司被注销时,先用分公司账户内的资金等财产偿还债务;若分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债权人有权要求总公司偿还剩余债务。总公司对分公司债务的承担是一种补充责任和最终责任。
三、法人注销公司需要什么材料办理
法人办理公司注销需准备以下材料:
1. 清算组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且要加盖公司公章。
2. 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同样需加盖公章,同时附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并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 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解散裁判文书,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或者公司被撤销的文件。
4. 经过确认的清算报告。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确认决议;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确认决议,由股东大会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确认;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确认文件。
5. 刊登注销公告的报纸报样。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例如国有独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需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决定。其中,国务院确定的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还应当提交本级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有分公司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需提交分公司的注销登记证明。
7. 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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