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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安置房交房需要竣工备案表吗
这里我得给你普及一下,那个叫《竣工验收备案表》的玩意儿,现在可是咱们收新楼时候得特别留神看的那张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这上面的每一个项目都得上报给相关的主管部门进行备案!如果少了其中任何一项,那可就麻烦大了,这栋楼就会被认定为“黑楼”,根本住不了人啊!所以说,这个必须有,不能少。
而且,开发商在交房的时候是必须要出示这份《竣工验收备案表》的,这通常也是我们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时候就已经约定好的!如果他们不给我们看或者不提供的话,我们作为买家是完全有权利拒绝接收这套房子的。
当然了,每个地方的法律和实际情况都会有所不同,就像我前面所说的,地区法院对同类案件有时候可能会做出截然相反的判决,这都是很常见的事情。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一条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49条
建设单位应当自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报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二、棚改项目和安置房项目的区别
棚改项目和安置房项目这俩,在概念上是有所差别的!简单来说,棚改项目就是对于城市里那些破旧不堪的房子进行整修或者重建,让人们有更好的居住环境;而安置房项目,顾名思义,就是给被拆掉房子的人家盖新的房子住。
那么这两类项目的初衷分别是什么?棚改项目的主要目的当然是为了把我们的居住条件提升上去,同时也让城市变得更加美丽大方;而安置房项目,它的主要职责就是确保那些欲搬迁的业主们能够有个地方安心地住下来。
至于说到它们用到的土地,棚改项目主要利用的往往都是城市用地,而安置房项目的土地性质还得看看具体的案子才能确定。
它们两个主体性质上也是迥乎不同的,棚改属于城市更新这个大范畴;而安置房则算是我们住房保障体系中的一环。
三、安置房有必要交出让金吗
依据现行的法律条文规定,所有的安置房都必须要缴纳相应的土地出让金。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何为安置房。
安置房,亦称还迁房,是指政府在进行城市公共设施以及道路规划与建设时,为了安置拆迁住户而特意建造的房屋。
这类房屋的土地来源通常是通过划拨方式获得的,也就是说,它们并未支付过土地出让金。
当这些安置房面临二次交易(也就是转让)时,情况便有所不同。
根据相关规定,对于那些以划拨方式获取土地使用权的房产,在进行房地产转让时,必须按照国务院的相关规定,向具有批准权限的人民政府提交申请,等待其审批。
若经批准同意转让,则受让方需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且依照国家相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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