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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合同价款的约定

建筑工程合同价款的约定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的核心内容,涉及到合同的执行和双方权益的保护。我们可以总结出以下几点关于建筑工程合同价款的约定:

合同价款的确定:对于实行招标的工程,合同价款通常是基于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来确定的。如果是非招标工程,则可能依据工程预算书来确定合同价款。

合同形式: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这意味着所有关于合同价款的约定都应明确记录在书面合同中,以便于后续的执行和纠纷解决。

总价合同:在某些情况下,合同当事人可能会选择总价合同,即以施工图、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及有关条件进行合同价格的计算、调整和确认。在这种情况下,合同总价在约定的范围内不作调整。

风险和责任:合同中应明确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以及超出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格责任。此外,如果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承包人有权停止施工,并要求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适用:如果合同中对计价标准或方法有特别约定,应按照约定来结算工程价款。但如果因设计变更导致工程量或质量标准发生变化,需要重新评估并调整相应的工程价款。

协商与规范: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双方应通过协商来确定。如果协商不一致,可以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来执行。

建筑工程合同价款的约定是一个复杂且关键的过程,涉及多方面的考量和法律规定。正确的约定不仅能够保障双方的权益,还能有效避免未来可能出现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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