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中天法律咨询网为您整理了《土地使用权和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区别》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由于每个案件的情况和证据不同,具体结果可能有差异。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仅需3~15分钟即可获得权威解答!
一、土地使用权和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区别
土地使用权和建设用地使用权存在多方面区别:
1.概念范围:土地使用权是较为宽泛的概念,指单位或个人依法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建设用地使用权则是指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对国家所有的土地享有的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以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2.权利客体:土地使用权的客体既可以是国有土地,也可以是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客体主要是国有土地。
3.用途:土地使用权用途广泛,涵盖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等不同类型土地的使用。建设用地使用权仅用于建设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是针对建设用途的特定权利。
4.取得方式: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多样,包括出让、划拨、转让、承包等。建设用地使用权常见取得方式为出让和划拨,出让通过招标、拍卖、挂牌等公开竞价方式或协议出让,划拨是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
总体而言,建设用地使用权是土地使用权的一种具体类型,两者在概念、客体、用途和取得方式上均有差异。
二、不动产权证和土地使用证有什么区别
不动产权证和土地使用证存在多方面区别:
1.性质:不动产权证是不动产登记机构对不动产情况进行登记后所颁发的证书,涵盖了多种不动产权利,是房产证和土地证的二合一。土地使用证则仅证明持证人对特定土地享有合法使用权。
2.内容:不动产权证包含不动产的坐落、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用途等自然状况,以及不动产权利的主体、类型、内容、来源、期限、权利变化等权属状况,还有其他相关事项。土地使用证主要记载土地使用者名称、土地坐落、用途、土地面积、使用年限和四至范围等。
3.发证机关:不动产权证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统一负责不动产登记工作的部门颁发。土地使用证一般由土地管理部门颁发。
4.效用:不动产权证可证明房屋和土地的产权归属,为不动产交易、抵押等提供有力保障。土地使用证仅能证明土地的使用权益,在涉及房屋等地上建筑物时,还需结合房产证等其他证件。
三、土地使用权协议怎么写才有法律效应
要使土地使用权协议具有法律效力,需注意以下方面:
1.协议主体:明确双方当事人的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地址、联系方式等,确保主体合法且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
2.土地信息:详细描述土地的位置、面积、四至界限、用途等,可附上土地的相关权属证明资料。
3.协议条款:
-使用权转让或租赁方式:清晰界定是转让土地使用权,还是租赁土地等具体形式。
-期限:明确土地使用的起始和终止时间。
-费用及支付方式:写明费用金额、支付时间、支付方式等。
-双方权利义务:如使用方按规定用途使用土地的义务,出让方保证土地无权利瑕疵的义务等。
-违约责任:约定双方违约时应承担的责任,如违约金数额等。
-争议解决:可选择协商、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解决可能出现的纠纷。
4.协议形式:协议内容应采用书面形式,双方签字或盖章确认。如有必要,可办理公证手续,增强协议的证明力。
5.合法性:协议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以上是关于土地使用权和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区别的相关回答,遇到相似问题不要慌,点击咨询快速找到专业、合适的律师,1对1深度沟通法律需求,3~5分钟获得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