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中天法律咨询网为您整理了《抵押权期限届满,债权是否还享有优先权》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由于每个案件的情况和证据不同,具体结果可能有差异。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仅需3~15分钟即可获得权威解答!

一、抵押权期限届满,债权是否还享有优先权

抵押权期限届满,债权是否仍享有优先权需分情况判断。

若当事人约定了抵押权期限,这种约定在法律上是无效的。因为抵押权是一种担保物权,其从属于主债权,不会因当事人约定的期限届满而消灭。只要主债权未消灭,抵押权就继续存在,此时债权依然享有基于抵押权的优先受偿权。

但如果是法律规定的抵押权行使期间届满,例如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抵押权人主张行使抵押权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这种情况下,抵押权消灭,债权便不再享有基于该抵押权的优先受偿权,债权人只能作为普通债权人主张权利。

不过,即使抵押权消灭,债权本身并不消灭,债权人仍有权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只是在债务人有多个债权人,且其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时,没有了抵押权的优先保障,债权的实现顺序会受到影响。

二、企业应当对合并前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吗

企业合并分为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根据法律规定,企业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企业或者新设的企业承继。

在吸收合并中,被吸收企业的债务由吸收企业承担;在新设合并中,原企业债务由新设企业承担。因此,从法律层面看,企业合并后需对合并前各方的债务承担责任,这种责任并非连带责任表述的那样有多个主体相互连带,而是合并后单一主体对原债务的承继。

若合并程序合法合规,合并后企业以其全部财产对原债务负责。但如果在合并过程中,企业未按规定通知债权人,导致债权人未能及时申报债权并主张权利,债权人有权要求合并企业承担相应责任。

总体而言,合并后企业对合并前债务承担承继责任,虽并非严格意义连带责任,但需以自身财产履行原债务义务。

三、债务人无力偿还债务怎么办担保人怎么办

债务人无力偿还债务时,担保人要根据不同保证方式承担责任。

若为一般保证,债权人需先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后,才有权要求一般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此时,一般保证人有先诉抗辩权,但存在法定例外情形,如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等。

要是连带责任保证,当债务人无力偿还债务,债权人既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连带责任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可直接向连带责任保证人主张权利。

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为避免风险,担保人在提供担保前应充分了解债务人的信用状况和还款能力,评估担保风险。同时,在签订担保合同时,仔细审查合同条款,明确保证方式、保证范围等重要内容。

以上是关于抵押权期限届满,债权是否还享有优先权的相关回答,当前回复为大多数情况的参考答案,若未能解决您的法律问题,?建议直接咨询律师,5分钟快速响应,问题解决率更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