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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保证责任的诉讼时效从什么时候开始起算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从判决或者仲裁裁决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保证人承担一般保证责任的,债权人未在约定或法定的保证期间内,向债务人提起诉讼或
案情简介 原告:甲电子有限公司(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以下简称甲公司)。. 被告:乙企业有限公司.(外商独资企业,以下简称乙公司)。 原告诉称:1999年1月6日,丙公司向某银行**支行(以下简称丁银行)贷款人民币(下同)10
与物的担保并存的保证责任的承担在探讨与物的担保并存的保证责任的承担问题时,首先需要明确保证和物的担保的基本概念及其法律属性。物的担保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以特定的财产或财产权利作为债务履行的保障,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可以对这些特定财产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保证期间内保证人在债权转让协议上签字并承诺履行原保证义务能否视为债权人向担保人主张过债权及认定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如何起算等问题请示的答复 发布日期:2003-09-08 生效日期:2003-09-08 发
保证责任的期间如何计算?反担保的保证责任期间如何计算?在多个保证人共同承担保证责任案件中,每个连带保证人是如何承担债务的?连带保证人是否可以直接向其他保证人索要其应当承担的份额? 案情简介 原告:甲电子有限公司(中外合资经营企
第三人向债权人保证监督支付专款专用的.在履行此项义务后,不再承担责任。未尽监督义务造成资金流失的,应当对流失的资金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保证人对债务人的注册资金提供保证的,债务人的实际投资与注册资金不符,或者抽逃转移注册资金的,保证人在注册资金
一、债权转移的保证责任承担。 1、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债权同时转让:保证人在原保证范围内对受让人承担保证责任; 2、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A.保证人与债权人事先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