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中天法律咨询网为您整理了《恶意串通的情形可以免除责任吗》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由于每个案件的情况和证据不同,具体结果可能有差异。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仅需3~15分钟即可获得权威解答!

一、恶意串通的情形,可以免除责任

主合同当事人双方恶意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

二、欺诈、胁迫的情形,可以免除责任

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主合同债务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欺诈、胁迫事实的,保证人也不承担保证责任。

三、保证期间约定禁止转让的情形,可以免除责任

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而保证人与债权人事先约定仅对特定的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或者禁止债权转让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四、保证期间转让债务未经其同意的情形,可以免除责任

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但未经保证人的同意的,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部分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五、未经其同意变更主合同的情形,可以免除责任

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但未经保证人同意,如果加重债务人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

六、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等情形,可以免除责任

在一般保证的情况下,保证期间届满,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在连带责任保证的情况下,保证期间届满,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七、在执行财产的实际价值范围内免除责任的情形,可以免除责任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债权履行期间届满后,向债权人提供了债务人可供执行财产的真实情况,债权人放弃或者怠于行使权利致使该财产不能被执行的,保证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在该可供执行财产的实际价值范围内免除其保证责任。

以上是由中天法律咨询网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的“担保法对于保证责任的免除如何解释”的相关信息。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中天法律咨询网温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合同法》《担保法》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债务问题# 点击这儿#进行查看!若需帮助可#咨询中天法律咨询网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