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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多个连带责任保证人向其中一个担保人催款

多个连带责任保证人中,其他保证人向其中一个担保人催款在法律上是有相关规定和处理方式的。

当存在多个连带责任保证人时,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若部分保证人承担了超出其应承担份额的保证责任,其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保证人进行追偿。

在这种催款情形下,催款的保证人需要有明确的证据证明自己承担了超出份额的保证责任。这些证据可以包括还款凭证、与债权人的沟通记录等。被催款的担保人若对催款有异议,可通过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催款的保证人可通过诉讼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在诉讼中,法院会依据保证合同的约定以及相关法律规定,确定各保证人应承担的份额,进而判断催款是否合理合法。

此外,若各保证人之间对保证份额有约定,应按照约定处理;若没有约定,则平均分担保证责任。因此,催款过程需遵循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以确保自身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二、多人担保人承担的责任

多人担保分为按份共同保证和连带共同保证,担保人承担的责任有所不同。

按份共同保证中,各保证人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在这种情况下,债权人只能要求各个保证人在其份额内承担责任,超出份额的部分,保证人无需承担。例如,甲、乙、丙三人按份为丁的债务提供担保,约定甲承担30%、乙承担30%、丙承担40%,若丁的债务为100万元,债权人只能要求甲承担30万元、乙承担30万元、丙承担40万元的保证责任。

连带共同保证里,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已经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或者要求承担连带责任的其他保证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如甲、乙、丙三人连带为丁的100万元债务担保,债权人既可以要求甲承担100万元,也可以要求乙或丙承担,甲承担后可向丁追偿,也可要求乙、丙分担他们应承担的部分。

三、多人担保怎么承担保证责任

多人担保即共同保证,保证责任承担方式分两种情况。

一是按份共同保证。若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了保证份额,保证人按照约定的份额承担保证责任。例如,甲、乙、丙为丁的债务提供担保,与债权人约定甲承担30%、乙承担30%、丙承担40%的保证份额,当丁无法履行债务时,甲、乙、丙分别按此比例承担责任,承担后只能向债务人丁追偿。

二是连带共同保证。若各保证人与债权人没有约定保证份额,则为连带共同保证。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也可以要求其他保证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如甲、乙、丙为丁的债务作连带共同保证,丁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可要求甲、乙、丙中任何一人承担全部债务。甲承担全部责任后,可向丁追偿,也能要求乙、丙分担各自应承担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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