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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无效人口签订的拆迁安置协议是否有效
无效人口签订的拆迁安置协议通常无效。
这里“无效人口”一般指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根据法律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无法对签订拆迁安置协议这一重大民事行为作出正确的认知和判断,其签订的协议不具备法律效力。
对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需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若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追认而签订拆迁安置协议,该协议效力待定。若法定代理人拒绝追认,协议则无效;若法定代理人予以追认,协议有效。
此外,拆迁安置协议签订应遵循自愿、公平、合法等原则。若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使“无效人口”签订协议,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撤销后协议自始无效。
二、拆迁安置房老人过世怎么办房产证手续
拆迁安置房老人过世后办理房产证手续,一般按以下步骤进行:
1.确定继承人: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老人有遗嘱的,按遗嘱确定继承人;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
2.办理继承公证:所有继承人需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办理时,要提供老人的死亡证明、拆迁安置协议、继承人身份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公证处会对材料审核,确认继承人身份和继承份额后,出具公证书。
3.注销户籍与房产查档:前往老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同时到当地房产管理部门进行房产查档,获取房屋相关信息。
4.办理房产证过户:继承人携带继承公证书、拆迁安置协议、死亡证明、身份证等材料,到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登记中心审核材料无误后,将进行产权变更登记,把房产证办理到继承人名下。
不同地区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有差异,建议提前咨询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或专业律师。
三、拆迁补偿出现赔偿纠纷应该由谁来举证
在拆迁补偿赔偿纠纷中,举证责任分配需依据具体情况而定:
-行政诉讼:若纠纷通过行政诉讼解决,根据行政诉讼法规定,被告即作出拆迁补偿决定的行政机关,需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比如行政机关要证明其拆迁补偿决定是基于合法的评估、符合相关法规政策等。原告则需对行政行为存在以及自身与该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等基本事实进行举证,例如证明自己是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
-民事诉讼:若是平等主体间因拆迁补偿协议引发的民事诉讼,遵循“谁主张,谁举证”原则。若被拆迁人主张拆迁方未按协议约定支付补偿款,就需提供拆迁补偿协议、未收到足额补偿款的相关证据。若拆迁方主张被拆迁人未按时搬迁构成违约,要提供拆迁补偿协议、约定搬迁时间及被拆迁人未按时搬迁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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