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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集体土地征地补偿费由什么构成
集体土地征地补偿费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构成。
土地补偿费是对土地所有权的补偿,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是因国家征收土地导致土地所有者丧失土地所有权而给予的经济补偿。
安置补助费用于安置因征地而失去土地的农业人口。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其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征得其同意后用于支付其保险费用。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是对被征收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农作物等的补偿。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所有者所有,青苗补偿费归实际投入耕种的农民所有。
这三项费用共同构成集体土地征地补偿费,旨在保障被征地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使其因征地造成的损失得到合理补偿。
二、村民集体土地补偿款怎么分配的
村民集体土地补偿款分配通常遵循以下原则和流程:
-确定分配主体:明确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参与分配。一般而言,户籍在本村且履行了相应义务的村民属于分配主体,但具体认定需结合当地村规民约和相关法律规定。
-制定分配方案: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分配方案。该方案应充分考虑多数村民的意愿,同时不能违反法律法规。例如,不能剥夺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常见分配方式:一是按人口平均分配,即根据集体经济组织内的人口数量,将土地补偿款平均分配给每个成员;二是按土地承包份额分配,依据村民承包土地的面积比例进行分配;也可以综合考虑人口和土地承包情况进行分配。
-特殊情况处理:对于新迁入、迁出、死亡等情况,在分配时要合理处理。比如,在土地补偿款分配方案确定前已死亡的村民,一般不再参与分配;而符合条件的新迁入村民应享有分配权。
需注意,村民集体土地补偿款分配应在法律框架内进行,保障村民的合法权益。若对分配有异议,可通过协商、调解或法律途径解决。
三、集体土地被征用村民可以分钱吗
集体土地被征用后,村民是否可以分钱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一般而言,若集体土地被征用,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这并不意味着村民直接分钱,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通过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收到的土地补偿费。当作出分配决议后,村民能按决议分钱。
然而,并非所有村民都能参与分钱。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是参与分配的关键。认定成员资格通常会考虑户籍情况、是否在本村生产生活、是否依赖集体土地为生活保障等因素。比如,已经将户口迁出本村且不在本村生活,同时也不依赖本村土地的村民,可能不具备成员资格,也就无法参与分钱。
此外,如果土地补偿费是针对被征土地上的青苗及地上附着物的补偿,那么这笔费用归青苗及地上附着物的所有者所有,与土地补偿费的分配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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