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中天法律咨询网为您整理了《土地征收协议书怎样为无效》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由于每个案件的情况和证据不同,具体结果可能有差异。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仅需3~15分钟即可获得权威解答!

一、土地征收协议书怎样为无效

土地征收协议书存在以下情形会被认定无效:

1. 主体不适格:签订协议的一方不具备相应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例如,征收方没有获得合法的征收授权,被征收方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且未得到法定代理人的追认,这种情况下所签协议无效。

2. 内容违法:协议内容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比如,征收土地的用途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或者未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征收补偿安置,涉及擅自改变土地性质等违法内容的协议无效。

3. 欺诈、胁迫: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协议,损害国家利益。例如,征收方故意隐瞒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信息诱导被征收方签订协议,或者采用威胁等手段强迫被征收方签订协议,且该行为损害国家利益时,协议无效。

4. 恶意串通:征收方与被征收方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比如,双方为谋取私利,签订的征收补偿协议使国家利益受损,该协议无效。

5.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通过表面合法的土地征收协议,掩盖非法占用土地等目的,这类协议也不具有法律效力。

二、国有土地上拆迁土地补偿吗

国有土地上拆迁一般是对土地使用权进行补偿。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含: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虽然该条例未单独提及土地补偿,但房屋价值补偿中实际上涵盖了土地使用权的价值。因为国有土地上房屋与土地是不可分割的整体,房屋价值与土地使用权价值紧密相关。在评估被征收房屋价值时,会考虑土地的区位、使用年限等因素。

另外,当土地使用权剩余年限较长且因拆迁提前收回土地时,会通过评估等方式,将土地使用权的剩余价值纳入补偿范围,以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所以,国有土地上拆迁并非没有土地补偿,而是以合理的形式体现在相关补偿项目中。

三、土地征收赔偿费家庭怎么分

土地征收赔偿费家庭分配需遵循一定原则和方法:

-明确补偿费用构成:土地征收赔偿费通常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其中,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其所有者所有,一般不存在家庭内部分配问题。

-确定分配主体:参与分配的主体应为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家庭成员。判断成员资格需综合考虑户籍、生活保障基础等因素。

-分配土地补偿费:

-平均分配:若家庭成员都具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可将土地补偿费在成员间平均分配。

-考虑贡献:也可适当考虑各成员对家庭土地的贡献大小。例如,对土地开垦、改良有较大投入的成员,可适当多分。

-分配安置补助费:安置补助费旨在保障被安置人员的生活,若以家庭为单位进行安置,该费用可在家庭内部根据实际需要合理分配。比如,有成员需要重新购置生产资料以保障生活,可适当多分。

家庭内部可先进行协商,制定合理分配方案。若协商不成,可申请调解或通过诉讼解决。

以上是关于土地征收协议书怎样为无效的相关回答,遇到相似问题不要慌,点击咨询快速找到专业、合适的律师,深度沟通法律需求,快速获得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