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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土地征收补偿费标准是怎样的

土地征收补偿费标准由多方面构成,且各地存在差异。

土地补偿费方面,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区片综合地价要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安置补助费同样依据区片综合地价。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于农村村民住宅,要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此外,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收土地的补偿费标准和移民安置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具体补偿标准,需以当地政府公布的政策为准。

二、土地征收协议书怎样是无效的

土地征收协议书存在以下情形会被认定无效:

1. 主体不适格。若征收方不具备法定的征收资格,比如未获得相关部门授权的组织或个人与被征收人签订协议,该协议无效。被征收人若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因其无法正确表达自己的意愿和承担相应法律后果,所签协议也无效。

2. 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土地征收必须遵循法定程序和要求,若协议内容违反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强制性规定,例如未经合法审批程序进行征收,或协议中约定的补偿标准低于法定标准,这样的协议应认定为无效。

3. 存在欺诈、胁迫情形。一方以欺诈手段,故意隐瞒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信息,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协议,或者以胁迫方式迫使对方签订协议,协议可被认定无效。

4. 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征收方与被征收人或第三方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其他公民合法权益,比如通过签订虚假协议套取征收补偿款,该协议无效。

三、土地征收启动公告后多久征收

土地征收启动公告发布后,具体征收时间并无统一明确的法律规定。它会受多种因素影响。

一般而言,从发布启动公告到实际征收,要经过一系列法定程序。包括对拟征收土地开展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若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还需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之后,要落实征地补偿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完成这些程序后,才会申请征收土地。因此,时间跨度可能从几个月到几年不等,要依据具体项目的进展和程序推进速度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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