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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承包土地被征用补偿给谁

承包土地被征用,补偿一般支付给土地承包方和集体经济组织。具体补偿分配如下:

1.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因为土地所有权属于集体,被征用意味着集体土地所有权丧失,所以这部分补偿作为对集体土地所有权的补偿,由集体统一管理和使用,通常用于发展生产、安置被征地农民等。

2. 安置补助费:根据安置情况而定。若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安置补助费支付给集体经济组织;由其他单位安置,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经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3. 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这是对承包方在土地上投入和收益的补偿,比如承包方种植的农作物、建造的建筑物等,其所有权属于承包方,相应补偿应直接给予承包方。

二、承包土地被征用怎么赔偿

承包土地被征用,赔偿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 土地补偿费:这是对土地所有权的补偿,一般支付给土地所有者,也就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补偿标准通常根据该耕地被征收前的平均年产值倍数来计算。

2. 安置补助费:用于安置因土地被征用而造成的多余劳动力。如果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其他单位安置的,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

3.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是对被征用土地上的各种建筑物、构筑物,如房屋、水井等的补偿,补偿标准由各地规定。青苗补偿费是对被征用土地上处于生长阶段的农作物的补偿,按照当季作物的产值计算。

不同地区的土地征用赔偿标准存在差异,具体的赔偿金额和计算方式需依据当地的相关政策和法规确定。在遇到承包土地被征用的情况时,被征地者应详细了解当地的补偿方案,若对补偿有异议,可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三、村里可以无偿征用土地吗

村里一般不可以无偿征用土地。土地征收有着严格的法律规定和程序,且需给予合理补偿。

依据土地管理相关法律,征收土地的主体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村集体并非合法的土地征收主体,无权进行土地征用。即使是政府进行土地征收,也必须按照法定程序开展,要发布征地公告,与被征地农民签订补偿协议等。

在土地征收过程中,给予合理补偿是基本原则。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若村集体擅自无偿占用村民土地,这种行为侵犯了村民的土地权益,村民可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例如,可与村集体协商解决问题;协商不成,可向乡镇政府等相关部门反映情况,请求调解;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村集体返还土地并给予相应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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