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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土地承包经营权与土地经营权区别
土地承包经营权与土地经营权存在多方面区别:
-权利性质: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一种用益物权,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基于其成员身份,依法享有的对集体土地进行承包经营的权利,具有较强的身份属性和稳定性。土地经营权是从土地承包经营权中分离出来的一项权利,是一种基于合同产生的债权或物权化的债权,不具有身份属性。
-权利主体:土地承包经营权主体一般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具有特定的身份限制。土地经营权主体则较为宽泛,既可以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也可以是其他单位或个人。
-权利内容: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对承包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以及流转等权利,同时要承担维持土地农业用途等义务。土地经营权人主要是在一定期限内对土地进行经营并获取收益,其权利内容受流转合同约定限制。
-期限:土地承包经营权期限较长,不同类型土地有明确规定。土地经营权期限依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土地承包经营权剩余期限。
-流转限制: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受到一定限制,转让需经发包方同意等。土地经营权流转相对灵活,承包方可以自主决定采取出租、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转土地经营权。
二、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使用权一样吗
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使用权不一样,两者存在明显区别。
从概念上看,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承包人因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等农业生产,而对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由农民集体使用的农村土地享有的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土地使用权则是指单位或者个人依法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
在权利主体方面,土地承包经营权主体一般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也有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通过招标等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主体范围更广,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权利内容上,土地承包经营权主要用于农业生产经营活动。土地使用权用途更为多样,可用于商业、工业、居住等。
期限方面,土地承包经营权期限有明确规定,耕地、草地、林地承包期各不相同。土地使用权期限因土地用途不同而有差异,如居住用地、工业用地等期限不同。
权利取得方式上,土地承包经营权通过承包合同取得。土地使用权可通过出让、划拨、转让等多种方式取得。
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是否基本农田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本身不直接表明该土地是否为基本农田。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是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生效后,国家依法确认承包方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凭证,它主要记载了承包方基本信息、承包土地的地块名称、面积、四至等承包土地情况。
而基本农田是按照一定时期人口和社会经济发展对农产品的需求,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不得占用的耕地。要确定承包土地是否为基本农田,可通过以下途径:一是查看当地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图中会对基本农田的范围进行明确标注;二是咨询当地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他们掌握着详细的土地性质信息,能够准确告知该承包地是否属于基本农田;三是有些地方会在基本农田地块设立明显的保护标志,如果承包地周边有此类标志,可作为判断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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