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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债权人债务人混同的法律规定是怎样

债权人与债务人混同,指债权和债务同归一人,致使合同关系及其他债的关系消灭的事实。

根据《民法典》规定,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时,债权债务终止,但损害第三人利益的除外。这意味着一般情况下,当发生混同,债权债务关系自然消灭。例如企业合并,合并前的两个企业之间有债权债务关系,合并后,债权债务因同归于合并后的企业而消灭。

法律设置这一规则,是基于债权债务关系需有两个主体这一基本原理。当债权人和债务人成为同一主体,债的关系就失去了存在的基础。

不过,若混同损害第三人利益,债权债务并不消灭。比如债权已作为第三人权利的标的,此时若因混同而消灭债权,会损害第三人利益,在此情形下,即使发生混同,债权债务也不终止。所以,债权人债务人混同的法律规定既遵循债的基本原理,又兼顾对第三人合法权益的保护。

二、因债务纠纷扣留他人财物是违法的吗

因债务纠纷扣留他人财物是否违法,需分情况判断。

一般情况下,未经法定程序,私自扣留他人财物属于违法行为。公民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个人非经法定程序不得侵犯。债权人没有权力自行采取强制手段扣押债务人财产。若债权人私自扣留他人财物,可能构成侵权,债务人有权要求返还财物并赔偿损失;情节严重的,可能会面临治安处罚,甚至承担刑事责任。

不过,在特定情形下,债权人有合法扣留财物的权利。比如,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存在合法的留置权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或者,债权人通过合法的司法程序,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由法院依法对债务人的财物进行扣押。

因此,因债务纠纷扣留他人财物不能一概而论认定为违法,关键要看扣留行为是否有法律依据和遵循法定程序。

三、担保人是债务人吗,法律有哪些规定

担保人不是债务人。债务人是在债权债务关系中负有向债权人履行义务的人,而担保人是为保障债权实现,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依约定或法定履行债务或承担责任的第三人。

法律对担保人和债务人有明确区分与规定。《民法典》规定,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发生当事人约定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承担责任的合同。这表明担保人的责任是在债务人违约时才触发。同时,担保人在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这也体现出两者身份不同。在抵押、质押等担保方式中,担保人可以是债务人本人,也可以是第三人。但无论哪种情况,担保人和债务人的法律地位和责任都有明确界限,在债务履行和承担责任顺序上存在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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