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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医疗事故刑事责任主体是谁

医疗事故刑事责任主体通常是实施了严重违规医疗行为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医务人员。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构成医疗事故罪的主体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实施了违章医疗行为的医务人员。医务人员是指经过考核和卫生行政部门批准或承认,取得相应资格的各级各类卫生技术人员,包括医疗防疫人员、药剂人员、护理人员、其他技术人员。

当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时,就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这里的严重不负责任,表现为在诊疗护理工作中违反规章制度和诊疗护理常规,如错用药物、错治病人、延误治疗、手术失误等。

比如医生在手术中违反操作规程,导致患者死亡;护士未按规定核对药品,给患者用错药造成严重后果等,在这些情形下,涉事的医生、护士就可能成为医疗事故刑事责任的主体。

二、三级医疗事故多久上报工伤

三级医疗事故申报工伤有时间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若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所以,发生三级医疗事故后,相关单位和人员要严格遵守申报时间规定,及时进行工伤申报,以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避免因超时而导致权益受损。

三、医调委能顶几级医疗事故吗

医调委不能评定医疗事故等级。医调委是依法设立的专业调解医疗纠纷的群众性组织,其主要职责是调解医疗纠纷,促使医患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医疗事故等级的认定需由专门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组织负责。根据相关规定,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必要时,中华医学会可以组织疑难、复杂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医疗事故争议的技术鉴定工作。

医调委在医疗纠纷处理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它以中立第三方的身份介入,通过沟通、协调等方式,帮助医患双方解决矛盾。但它并不具备鉴定医疗事故等级的专业能力和法定资质。医患双方若对医疗事故等级存在争议,应按照规定程序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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