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中天法律咨询网为您整理了《发生医疗事故封存资料应由谁保管》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由于每个案件的情况和证据不同,具体结果可能有差异。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仅需3~15分钟即可获得权威解答!
一、发生医疗事故封存资料应由谁保管
1. 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时,封存的病历资料由医疗机构保管。
2. 患者及其家属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后,需进行资料封存的,封存的资料由医疗机构保管。
3. 若通过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解决纠纷,法院在证据保全时封存的资料,由法院依相关规定保管。
通常情况下,在医疗事故争议未解决前,病历等相关资料的封存是为了保证资料的原始性和真实性,防止被篡改或丢失。不同阶段保管主体不同,目的是确保封存资料在后续处理过程中能公正、客观地发挥作用,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
二、医疗事故与医疗损害的区别与联系
1. 概念不同:
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医疗损害是指因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过错,致使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
2. 构成要件不同:
医疗事故强调违反医疗规范且有过失,还需造成患者人身损害,且该损害与医疗行为有因果关系。
医疗损害侧重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存在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导致患者诊疗中受损。
3. 责任认定不同:
医疗事故按事故等级划分责任。
医疗损害通过司法鉴定或医疗过错鉴定确定责任比例。
4. 赔偿依据不同:
医疗事故赔偿按《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的项目和标准计算。
医疗损害赔偿适用《民法典》等民事法律规定,赔偿项目和标准有所不同。
5. 联系:
二者都与医疗行为导致患者损害相关。
医疗损害包含了医疗事故,医疗事故是医疗损害中较为严重且符合特定构成要件的部分情况。
三、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修订内容有哪些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修订内容主要有以下方面:
在医疗纠纷预防方面,强调医疗机构要加强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完善医疗风险预警机制等。明确患者有查阅、复制病历资料等权利,保障其知情权。
在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环节,优化鉴定程序,提高鉴定的科学性和公正性。对鉴定专家的资质审核、回避等规定进一步细化。
关于赔偿方面,调整赔偿项目和计算标准,使其更合理地反映医疗事故造成的损害后果。同时,强化医疗机构的赔偿责任,促使其更谨慎地对待医疗服务。
此外,对法律责任也进行了完善,加大对违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处罚力度,以规范医疗行为,更好地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促进医疗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以上是关于发生医疗事故封存资料应由谁保管的相关回答,如您正遇到法律难题不知道怎么解决?或者实在找不到合适的律师,请点击咨询按钮,可以根据你的大概情况为匹配到最合适的本地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