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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行政复议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表述不清楚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如何处理

请申请人补充相关信息。

补充通知应明确需补充事宜及合理期限。

若逾期未作补充,将被视为申请人放弃复议请求。

补充所需时间并不计入审理期内。

若申请人就同一事件向多个合适的行政机构提出复议请求,则应优先受理最早收到的请求。

如果多个机构同时收到请求,各机构必须在收到后10天内协商解决;如无法达成共识,则由它们的共同上级机构在10天内指定受理单位。

协商或指定受理单位所需时间同样不计入审理期内。

根据《行政复议法》第20条规定,上级行政机构若认为下级机构不予受理的理由不充分,可先督促其受理;若督促无效,则应要求其限期受理,必要时也可直接介入;若认为申请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应告知申请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九条:行政复议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表述不清楚的,行政复议机构可以自收到该行政复议申请之日起5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补正。补正通知应当载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申请人放弃行政复议申请。补正申请材料所用时间不计入行政复议审理期限。

二、罚单行政复议怎么操作

如有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人士对于行政机关所做出的罚款决定持有异议,并希望通过行政复议程序寻求救济时,应向具有相应管辖权限的复议机构提交正式的复议申请书。

同时,申请人必须在得知具体行政行为后的六十个自然日内提出复议申请。

倘若申请人无法以书面形式提交申请,亦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采用口头方式进行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