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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检察院发现应当释放的人员没有释放的怎么处理
1、人民检察院发现监狱、看守所对服刑期满或者依法应当予以释放的人员没有按期释放的,应当依法提出纠正意见。
2、法律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六百二十八条
二、刑拘无罪释放怎么赔偿
1、能够返还财产或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国家赔偿的计算标准如下:
(1)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2)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金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①造成身体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减少的收入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五倍;
②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支付医疗费,以及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确定,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十倍,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造成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对其抚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③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对死者生前抚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发现监狱、看守所对服刑期满或者依法应当予以释放的人员没有按期释放的,应当依法提出纠正意见。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中天法律咨询网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