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中天法律咨询网为您整理了《监视居住的期限能否折抵刑期》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由于每个案件的情况和证据不同,具体结果可能有差异。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仅需3~15分钟即可获得权威解答!
一、监视居住的期限能否折抵刑期
依据《刑事诉讼法》第74条,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可抵扣刑期,即在特定情况下,监视居住可缩短入狱时间。
具体而言:若被判管制,则监视居住1天相当于服刑1天;若被判拘役或有期徒刑,则监视居住2天相当于服刑1天。
但需注意,此规定仅适用于指定居所的监视居住,并非所有监视居住均可抵扣刑期。
同时,该规定也在《刑事诉讼法》第76条中有详细说明。
《刑法》第四十一条
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第四十四条
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第四十七条
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二、监视居住算不算刑期
监视居住乃由公安、检察与法院要求被捕之罪犯或被告在特定期间限制离开指定地区,并加以监控的特殊手段。
此法主要分为两类,分别为居所监视居住以及指定场所监视居住。
实质上,监视居住属于刑事惩罚措施,每执行一日,便可折抵相应的刑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