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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视居住是哪些处罚

监视居住其实不算处罚,而是警方采取的一种刑事强制手段而已。

要看是谁才能实施这种手段,大家看这几个条件就明白了:有重病在身的,生活不能自理的;怀孕的妈妈或正在喂奶的;无其他亲友照顾的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对于某些案子或原因,实行这个比羁押好些的;还没结案但时间快到了,需要继续监视居住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指定监视居住折抵刑期规定是哪些

你知道吗.要是被判了管制的话,只要监视居住一天就能抵刑一天;如果是判了拘役或者有期徒刑,那就得监视居住两天才能抵刑一天。

不过,要是在家中被监视居住,那就不能用来抵刑啦!所以呢,必须是在特定地方被监视居住才能抵刑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