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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视居住期间有什么限制
对监视居住者的规定有五项:第一,未经批准不得离家或换住址;第二,未经许可不得与他人相见;第三,传唤时必须立即到达;第四,不得对证人进行任何形式的干扰;第五,不得销毁、伪造证据或串通口供。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
(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二、监视居住是否能算是刑期
监视居住的决定书其实就等于你的刑期了哦,不过这个刑期只算两天才相当于一天真正的刑期呢。
那么什么叫做监视居住呢?简单来说就是法律机构会给你设定一个期限,让你不能随便离开住的地方或者特定的地方,同时还要限制你的人身自由,这可是一种强制性的手段哦!
关于监视居住的具体实行方式呢,如果你没有固定的住处的话,就需要在他们指定的地方进行居住。
而且,如果你涉及到的罪行比较严重,比如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特别重大贿赂等等,就算你住在家里可能会妨碍调查,只要经过上级检察院或者公安局的批准,也是可以在他们指定的地方进行居住的。
在你被监视居住的这段时间里,负责执行的机构会用各种方法来监督你是否遵守了相关规定,比如说电子监控、不定期检查等等。
而且在调查期间,他们还可以监控你的通讯记录。
但是要注意啦,在你被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时候,他们还是不会停止对案件的调查、起诉和审判的。
如果他们发现你不应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你的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期限已经到了,他们就会及时地解除这些措施。
当然啦,解除这些措施的时候,他们会及时地告诉你和你的家人以及其他相关的单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