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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有期徒刑多少以上
要是同时犯了好几个罪,那得选择最重的那一个来惩罚。
所以说,你被判了一个重罪,比如死刑,那么其他的罪就不用算了,直接就没收财产或者执行死刑就行了;但是如果你被判的是有期徒刑的话,那就有点麻烦了,因为法律规定,有期徒刑的最长时间就是25年。
如果你同时又被判了几个罪,而且这些罪加起来还没有35年的话,那就简单多了,把这几个罪的刑期加起来,最大也就只能给你判20年,多一天也不行。
但是如果你的罪行加起来已经超过了35年,那就更惨了,最多只能给你判25年,再多也不行了。
所以,大家还是要遵纪守法,别去干那些违法乱纪的事情,否则到时候吃亏的可是自己。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九条
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
二、有期徒刑多少天起
普通的有期徒刑呢,一般的时间长度是六个月到十五年之间;而特殊的有期徒刑就稍长些,是从六个月到二十五年以内了。
如果被判了死刑缓期执行的话,那么在这个期间里,只要你没再犯什么大错,两年过后就能从死刑变成无期徒刑啦;当然,如果你真的有很大的贡献,那两年之后也能从死刑变成二十五年的有期徒刑哦;但如果你又犯了大错,而且情节特别严重,那就要上报给最高人民法院批准,然后才能执行死刑;如果你只是犯了小错,还没来得及执行死刑,那死刑缓期执行的时间就要重新算起,并且还要向最高人民法院报告哦。
还有就是,如果一个人在判决宣告之前犯了好几项罪行,除了要被判死刑或者无期徒刑之外,剩下的刑期应该怎么算呢.这就得看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然后根据情况来决定执行的刑期了。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管制的最长时间不能超过三年,拘役的最长时间不能超过一年,而有期徒刑的总和刑期要是不满三十五年的话,最长的时间也不能超过二十年;如果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话,最长的时间也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所以啊,有期徒刑其实可以分成两种:一种是普通的有期徒刑,就是六个月到十五年之间的那种;另一种则是特殊的有期徒刑,就是六个月到二十五年之间的那种。
三、有期徒刑多少天可以执行
首先要说的是,除了特殊情况比如死刑缓期减刑和数罪并罚之外,我们平时所说的有期徒刑,其实它的法定最高刑期是从六个月到十五年之间。
这个时间是从你被判刑以后开始算起的;但是如果在判决没出来之前,你就已经被关押起来了,那每过一天,就相当于减少你一天的刑期。
比如说你被判了个有期徒刑三年,那实际上只需要坐牢两年半左右就可以出狱了。
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当法庭对你做出了有期徒刑判决后,这个判决在法律上就自动生效了,也就是从这时起,你就要按照判决去服刑。
而这里的生效并不是说等到你熬够刑期为止,而是指在判决出来之后立刻开始正式执行。
下面这些都是已经经过了法院审理并且生效的判决和裁定:
1、那些超过了诉讼时效、没有人提出上诉或抗诉的判决和裁定;
2、终审阶段作出的判决和裁定;以及
3、最高人民法院和高级人民法院核准的死刑判决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判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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