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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
“烂尾楼”,通常是指停工停建的房屋建筑工程的“楼房”,往往都是因发包人无力支付工程建设资金或陷入债务纠纷而定导致的。烂尾楼是建筑工程承包人最不想见到的情形,因为建设工程“烂尾”就意味着工程款非常难收回,甚至收
承包人的垫资款能否获得优先赔偿1、工程建设中是否允许垫资垫资承包施工,是长期以来在中国建设工程施工领域存在的一种承包方式,是指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承包人利用自有资金为发包人垫资进行工程项目建设,直至工程施工
工程款优先受偿权行使时效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应在合理期限内行使,但最长不得超过十八个月,且不得损害建筑工人的利益。原批复第4条规定:“建设工程承包人行使优先受偿权的期限为六个月,自建设工程竣工之日或者建设工
工程款优先受偿权司法解释工程款优先受偿权是指在建设工程中,承包人对于其完成的工程价款享有的一种法定的优先受偿权。这种权利使得承包人在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支付工程款时,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优先从工程折价或拍卖所
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优先受偿权如何行使承包人行使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有两种途径,分别为私力救济途径的协议折价和通过公力救济所实现的申请拍卖。(1)协议折价协议折价是指,承包人与发包人在达成一致意思表示的情况
工程款优先受偿权范围是什么建设工程价款的优先受偿权,基于发包人对建设工程合同的违约行为而产生的债务,也就是依合同约定发包人应履行的付款义务。在认定优先受偿的建设工程价款的范围时,应以建设工程合同所约定的内容
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制度的确立,对于解决日益严重的工程欠款问题无疑是一剂良方,但在本质上仍属于债权,应受到一定期限的限制,但是《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条并没有明确这一点,为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