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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转继承适用的范围是什么

    转继承有以下的特征:一、只有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遗产分割之前,继承人也相继死亡,才发生转继承;二、只有继承人在前述的时间内死亡而未实际取得遗产,而不是放弃继承权;三、只能由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直接分割被继承人的遗产

    2025-08-24
  • 代位继承是否适用于遗嘱继承

    一、代位继承适用于遗嘱继承吗代位继承是指在法定继承中,未丧失继承权的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其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的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 什么类型的犯罪嫌疑人适用于扭送

    一、什么类型的犯罪嫌疑人适用于扭送以下是适用于实施扭送的犯罪嫌疑人类型范畴:主要包括那些正在实施犯罪行为或者犯罪行为发生后能够立刻被发现的人员;同时也涵盖了已经遭到通缉、正在实施越狱行动以及正在遭受到追捕

  • 2024居住地管辖的适用条件如何规定的

    居住地管辖的适用条件如何规定的根据《民事诉讼法》有关民事诉讼地域管辖的规定,民事诉讼原则上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但根据具体案件情况,也可以由原告所在地、合同履行地、标的物所在地等法院管辖。具体有关地域管辖的

  • 2024公安指定管辖的适用条件

    公安指定管辖的适用条件《公安机关指定管辖规定》第十五条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

  • 2024公安机关指定管辖的适用条件有哪些

    公安机关指定管辖的适用条件有哪些1、接受移送案件的人民法院认为移送的案件按法律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依法报请上级法院指定管辖。2、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因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由上级法院指定管辖。特殊原因包

  • 死刑复核程序适用范围是什么

    一、死刑复核程序适用范围第一,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案件是否都必须适用死刑复核程序的问题。那么对于最高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一审二审死缓案件应当说是无需经过死刑复核程序的这个在法律上、理论上、实践上,应当说都不存

  • 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哪些人员适用回避制度

    一、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哪些人员适用回避制度1、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时,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组成人员、劳动能力鉴定工作人员以及参加鉴定的专家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2、法律依据:《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

  • 子女配偶是否适用法院回避制度

    一、子女配偶是否适用法院回避制度子女配偶是适用法院回避制度的。《关于对配偶子女从事律师职业的法院领导干部和审判执行岗位法官实行任职回避的规定(试行)》第一条人民法院领导干部和审判、执行岗位法官,其配偶、子

  • 中介合同欺诈适用消法吗

    一、中介合同欺诈适用消法吗 中介合同欺诈通常适用消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旨在保护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权益。在中介服务场景中,若消费者为生活消费目的与中介签订合同,而中介存在欺诈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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