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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保全债权该怎么执行
债权保全执行可通过以下方式:
1.申请财产保全:在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损害时,债权人可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对案件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需提供明确的被保全财产信息,并提供担保。法院接受申请后,会在规定时间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会立即执行。
2.行使代位权: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到期债权实现时,债权人可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3.行使撤销权:若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二、保全在先的债权是优先受偿的吗
保全在先的债权并不一定优先受偿。
财产保全是为防止当事人转移、隐匿、变卖财产,法院对其财产采取的限制措施,目的是保障将来生效判决能得以执行,并非对债权本身的优先确认。
在执行程序中,若被执行人为公民或其他组织,其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且有多个债权人参与分配,各债权人按债权比例受偿,而非按照保全顺序优先受偿。
若被执行人为企业法人,其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符合破产条件却不申请破产或法院不受理破产申请时,对普通债权按照财产保全和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先后顺序清偿。
若债权有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有担保的债权优先于保全债权受偿。
综上,保全在先的债权是否优先受偿,需结合被执行人情况、债权性质等因素判断。
三、保全在先债权优先受偿吗
保全在先的债权并不一定优先受偿。
财产保全是为防止当事人转移、隐匿、变卖财产,法院对财产采取的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目的是保障将来判决得以执行,并非赋予保全申请人优先受偿权。
在执行程序中,若被执行人为公民或其他组织,其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其他取得执行依据的债权人可申请参与分配,按各债权比例受偿,保全在先的债权人不具有优先受偿地位。
若被执行人为企业法人,其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可适用破产程序。进入破产程序后,所有债权人公平受偿,保全措施解除。未进入破产程序的,法院对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进行变价处理后,按照执行法院采取执行措施的先后顺序受偿,此时保全在先相当于执行措施在先,可优先受偿。
综上,保全在先债权是否优先受偿需根据被执行人主体及是否进入破产程序等具体情况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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