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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财产保全先后在执行时怎么处理
财产保全先后在执行时遵循以下处理原则:
首先,多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给付内容的多个债权人分别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各债权人对执行标的物均无担保物权的,按照执行法院采取执行措施的先后顺序受偿。即先申请财产保全并获得法院支持的债权人,在执行时优先于后申请的债权人受偿。
其次,如果各债权人对执行标的物有担保物权,则按照担保物权设立的先后顺序清偿,而非依据财产保全的先后顺序。
另外,一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给付内容的多个债权人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执行的财产不足清偿全部债务的,各债权人对执行标的物均无担保物权的,按照各债权比例受偿。
同时,当被执行人是企业法人,其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且当事人不同意移送破产或者被执行人住所地法院不受理破产案件的,按财产保全和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先后顺序清偿。若被执行人是公民或其他组织,其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适用参与分配制度,一般按债权比例受偿。
二、财产保全什么时候申请
财产保全分为诉前财产保全和诉讼中财产保全,申请时间有所不同。
诉前财产保全需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提出。当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时,可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申请人必须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在规定期间内依法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否则法院会解除保全。
诉讼中财产保全在案件受理后、判决生效前均可申请。在诉讼过程中,可能因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此外,在法律文书生效后,进入执行程序前,债权人因对方当事人转移财产等紧急情况,不申请保全将可能导致生效法律文书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的,也可以向执行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
三、财产保全申请书范本
财产保全申请书
申请人:[申请人姓名],性别[具体性别],民族[具体民族],住址[详细住址],身份证号码[具体号码],联系电话[具体电话]。
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姓名],性别[具体性别],民族[具体民族],住址[详细住址],身份证号码[具体号码],联系电话[具体电话]。
请求事项:
请求依法查封/扣押/冻结被申请人名下价值人民币[X]元的财产,具体财产包括[详细财产信息,如房屋坐落位置、车辆车牌号等]。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因[具体纠纷案由]一案,已向贵院提起诉讼(或即将提起诉讼)。为防止被申请人在诉讼期间转移、隐匿财产,致使将来生效判决难以执行,特向贵院申请财产保全,以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申请人愿以[提供的担保财产,如现金、房产等]作为担保,如因申请错误给被申请人造成损失,申请人愿意承担赔偿责任。
此致
[具体名称]人民法院
申请人(签名):[申请人姓名]
日期:[申请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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