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中天法律咨询网为您整理了《检察院阶段的被告和原告怎么称呼》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由于每个案件的情况和证据不同,具体结果可能有差异。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仅需3~15分钟即可获得权威解答!

一、检察院阶段的被告和原告怎么称呼

在检察院阶段,通常没有“被告”和“原告”的称呼。在刑事诉讼中,进入检察院阶段,涉嫌犯罪的人被称为“犯罪嫌疑人”。因为此阶段案件还处于审查起诉环节,犯罪嫌疑人是否构成犯罪、是否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尚未经法院审判确定。

而在刑事诉讼里与犯罪嫌疑人相对应的一方是“被害人”。如果是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犯罪嫌疑人进行民事赔偿,提出附带民事诉讼请求的被害人一方可称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被要求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犯罪嫌疑人则被称作“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

在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案件一般不进入检察院阶段。民事诉讼是平等主体之间因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引发纠纷而提起的诉讼,当事人分别是“原告”和“被告”;行政诉讼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而提起的诉讼,当事人同样是“原告”和“被告”。

二、检察院是否批捕一般是在第七天吗

检察院是否批捕并非固定在第七天。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提请检察院审查批准。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会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这意味着,如果公安机关在拘留后第三日就提请批捕,那检察院可能在第七天作出决定;但如果公安机关在拘留后第四日甚至更晚才提请批捕,检察院作出决定的时间就会相应推迟,并非一定是第七天。所以,不能简单认定检察院批捕一般在第七天,要结合具体的提请批捕时间等情况来确定。

三、检察院大概什么时候会让双方调解

检察院让双方调解的时间并不固定,需根据具体案件情况而定。

在审查起诉阶段,对于符合条件的轻微刑事案件,检察院可能会组织调解。如果案件事实相对清晰,证据收集工作进展较快,且双方有调解意愿,检察院可能较早介入调解,促进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对于一些复杂案件,涉及众多证据的收集和审查,检察院需要先完成对案件的全面调查,确定基本事实和证据情况,才会考虑是否适合调解以及何时组织调解。

另外,如果案件存在争议较大的问题,检察院需要花费更多时间进行分析和研究,这种情况下调解时间会相对推迟。当检察院认为调解有助于化解矛盾、修复社会关系,且双方也有调解的可能性时,便会安排调解工作。

总之,检察院会综合考虑案件的复杂程度、证据收集情况、双方意愿等多方面因素,来确定让双方调解的时间。

以上是关于检察院阶段的被告和原告怎么称呼的相关回答,如您正遇到法律难题不知道怎么解决?或者实在找不到合适的律师,请点击咨询按钮,可以根据你的大概情况为匹配到最合适的本地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