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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如何解除房产合同

1、解除房产合同的方式:

(1)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

(2)约定的解除条件成就;

(3)合同法定解除事由发生;

(4)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或出卖给第三人,导致买受人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无法取得房屋等法律规定事由发生,房产合同可以解除。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二、可撤销合同的撤销权怎么行使

1、撤销权的行使主体:

(1)重大误解、显失公平而订立的合同,合同双方当事人均有权请求变更或撤销;

(2)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或者乘人之危违背对方真实意愿而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享有撤销权,而欺诈方,胁迫方或者乘人之危者无权请求变更或撤销。

2、撤销权的行使期间:一年。

3、撤销权行使的方式:

(1)享有撤销权的一方,知道享有撤销权的事由后,可以通知对方撤销合同,对方无异议的,合同被撤销。

(2)对方撤销合同有异议的,享有撤销权的一方应当在撤销权的行使期间内,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申请撤销或者变更。

三、合同撤销与合同解除的区别

1、从适用范围来看:

(1)撤销的适用范围比较广泛,不仅适用于欠缺有效要件的合同领域,而且适用于有瑕疵的意思表示及民事行为场合;

(2)而解除仅仅适用于有效成立的合同提前消灭的情况。

2、从发生原因来看:

(1)撤销的原因由法律直接规定;

(2)而解除的原因既有法律规定的,也有当事人约定的。

3、从发生的效力看:

(1)撤销都有溯及力,被撤销的民事行为从开始起无效;

(2)而解除则往往无溯及力,只有在当事人有特别约定或者法律有特别规定及违约解除非继续合同时,才有溯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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