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中天法律咨询网为您整理了《中国对编造并传播期货交易虚假信息罪既遂的处罚标准是什么》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由于每个案件的情况和证据不同,具体结果可能有差异。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仅需3~15分钟即可获得权威解答!
一、中国对编造并传播期货交易虚假信息罪既遂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这个关于编造和散播期货交易虚假信息构成犯罪后的刑事惩罚可就严格了,最高能被判罚在五年内只坐牢或者被折磨,同时还必须要给上一到十万的罚款。
这么说吧,编造并散布证券、期货交易的假信息,就是故意制造和传播那些会对证券、期货市场产生重大干扰的虚假消息,从而导致市场混乱,产生严重后果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一条编造并且传播影响证券、期货交易的虚假信息,扰乱证券、期货交易市场,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
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的从业人员,证券业协会、期货业协会或者证券期货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故意提供虚假信息或者伪造、变造、销毁交易记录,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证券期货虚假信息罪的构成条件是什么
证券期货虚假信息罪的构成条件主要如下:
- 主体条件:该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包括证券、期货市场的各类参与者,如证券发行人、上市公司、证券期货经营机构、专业中介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等,还包括其他编造、传播虚假信息的人员或单位。
- 主观方面:主观上表现为故意,即明知自己编造、传播的是虚假信息,仍希望或放任这种行为发生,以达到扰乱证券、期货市场秩序的目的。
- 客体方面: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证券、期货市场的正常管理秩序以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虚假信息会误导投资者的决策,破坏市场的公平、公正和公开原则。
- 客观方面:表现为编造并且传播影响证券、期货交易的虚假信息,扰乱证券、期货交易市场,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编造是指无中生有、捏造事实;传播是指通过各种途径使虚假信息被公众所知。且该行为必须造成严重后果,如导致投资者重大损失、引发市场大幅波动等,才构成此罪。
三、证券期货虚假信息罪的构成条件是
证券期货虚假信息罪的构成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主体方面:该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以及单位组织都可能成为本罪主体。
- 主观方面:主观上须出于故意,即明知自己传播的是虚假信息,仍希望或者放任该虚假信息对证券、期货市场产生不良影响。过失不构成本罪。
- 客体方面: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证券、期货市场的正常管理秩序以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虚假信息的传播会干扰市场的正常运行,误导投资者决策。
- 客观方面:表现为编造并且传播影响证券、期货交易的虚假信息,扰乱证券、期货交易市场,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编造是指无中生有、捏造事实;传播则包括通过各种渠道散布虚假信息。并且,只有当该行为造成严重后果,如导致投资者重大损失、引发市场大幅波动等,才构成犯罪。
以上是关于中国对编造并传播期货交易虚假信息罪既遂的处罚标准是什么的相关回答,当前回复为大多数情况的参考答案,若未能解决您的法律问题,?建议直接咨询律师,5分钟快速响应,问题解决率更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