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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经济适用房土地差价怎么算

1、土地差价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缴纳,具体交纳比例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

2、法律依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具体交纳比例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政府可优先回购;购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标准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

上述规定应在经济适用住房购买合同中予以载明,并明确相关违约责任。

二、经济适用房购买条件有哪些

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当地城镇户口;

2、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

3、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

以上条件所规定的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的家庭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都需要大家根据当地政府公布内容来查看自身是否符合条件。这些标准政府部门会由根据居民收入情况、人口结构、商品房价格等各方面因素进行综合来确定。具有时效性,动态管理,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

依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的规定,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要补交土地差价。土地差价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缴纳,具体交纳比例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中天法律咨询网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