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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视传媒同上海地铁签署独家广告代理合同

华视传媒与上海地铁签署的独家广告代理合同涉及多个方面和时间段。

首先,根据证据,华视传媒从2008年7月1日开始,作为独家广告商,代理上海11条地铁中2条线路的相关广告业务。

这包括在8、9号线站台安装的292块电子显示屏提供设计、制作、销售和布展服务的权利。

此外,华视传媒还获得了在上海地铁8、9号线独家开展地铁电视广告的策划、制作、代理、销售、发布等工作的权利。

这使得华视传媒成为业内唯一取得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四大核心城市移动电视广告代理权的户外数字电视联播网络运营商。

然而,也有证据显示华视传媒曾经担任过上海地铁六号线的独家广告代理商,但后来其下属公司北京东方英龙广告有限公司终止了与上海地铁电视有限公司原签订的有效期自2009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止的为期五年的上海地铁移动电视独家广告经营权合作协议。

这些信息表明,华视传媒与上海地铁的合作关系经历了一些变化,但总体上,华视传媒确实与上海地铁签署了独家广告代理合同,并在不同时间段内拥有了不同的地铁线路的广告代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