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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破产清算资金不够怎么办

当破产清算资金不够,即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时,可按以下方式处理:

首先,依据法律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一定顺序清偿。先支付职工工资、社保费用等,再偿还所欠税款,最后清偿普通破产债权。若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则按照比例分配。

其次,对于普通债权人来说,可能无法获得全额清偿,未得到清偿的债权不再清偿。不过,在破产程序终结后,若发现债务人有可供分配的其他财产,债权人可请求人民法院追加分配。

最后,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并且,如果债务人存在可撤销行为、无效行为而取得的债务人财产,管理人有权追回并用于清偿债务。企业在进入破产程序后,需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清算,确保各方权益在法律框架内得到最大程度保障。

二、破产清算资产需要变卖吗

破产清算资产通常需要变卖。在企业破产程序中,变卖资产是实现资产变现以清偿债务的重要环节。

根据法律规定,破产财产的变价方案由管理人拟订,并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一旦方案通过,管理人便负责执行,将破产企业的资产进行变卖。

变卖资产的目的在于将非货币形式的资产转化为货币资金,这样才能公平地清偿各类债务。例如,企业的固定资产、存货、知识产权等,都可能会被列入变卖范围。

不过,并非所有资产都会直接变卖。对于一些具有特殊用途或有保留价值的资产,可能会通过其他方式处理,比如整体转让等。同时,变卖资产也需遵循一定的程序和原则,要以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式进行,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总之,变卖资产是破产清算的常见操作,但具体情况会依据企业实际状况和法律规定来确定。

三、破产清算孳息债券怎么算

破产清算中孳息债券的计算,需依据不同情况确定。

首先,明确孳息的类型,分为法定孳息和天然孳息。法定孳息通常基于法律关系产生,如利息;天然孳息是原物因自然属性产出,像牲畜所产幼崽。

对于有明确约定的孳息债券,按合同约定的计算方式来算。比如借贷合同约定了固定利率,就按此利率和本金、时间计算利息,即利息=本金×利率×时间。

若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计算。在破产清算中,一般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对于附利息的债权,破产申请受理前的利息应依法计算并入债权总额;破产申请受理后的利息,通常不再计算,以保障全体债权人公平受偿。

此外,要关注破产程序中的特殊规定和法院裁定。法院有权根据具体情况,对孳息债券的计算作出调整,以确保清算程序公平、合理、合法进行。债权人需及时申报债权及孳息,提供相关证据,以便准确计算和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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