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中天法律咨询网为您整理了《如何打交通事故官司》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由于每个案件的情况和证据不同,具体结果可能有差异。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仅需3~15分钟即可获得权威解答!
一、如何打交通事故官司
(一)起诉步骤:首先需要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向具有管辖权限的法院立案庭提交正式的民事诉状。
(二)立案审查环节:对于不符合立案要求的情况,法院在7个自然日内会作出裁定驳回申请;对于此裁定原告若持有异议,可以在10个自然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而对于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法院会在收到申请后的7个自然日内通知原告缴纳诉讼费用,待原告缴费完毕后即刻启动立案程序。
(三)受理之后:法院会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的5个自然日内将其送达给被告方,同时被告方也需在收到之日起的15个自然日内提交书面答辩意见;法院在收到被告方的答辩状后,同样会在5个自然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给原告方。
法院还会通知双方当事人进行证据交换,如有必要,还会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作出财产保全裁定,并立即启动执行程序。
(四)排期开庭事宜:法院会在开庭前的3个自然日前通知当事人具体的开庭日期、地点以及负责该案的法官等信息,对于公开审理的案件,法院还会在开庭前的3个自然日进行公告公示。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二、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怎么办
若您对于交通事故所涉及的责任判定结果持有不同意见,您享有向作出该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起申诉的权利。
申诉的具体流程包括,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道路交通事故证明后,于三天内以书面形式提交您的复核要求。
需要注意的是,您的复核申请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否则视为自动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