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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涉外离婚抚养权如何变更
在处理涉外离婚变更抚养权问题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其程序主要包括两种方式:协议变更与诉讼变更。
所谓协议变更,即是指关于抚养权的转让,双方均表示同意并认为此举将有助于孩子未来的生活质量提升,此时便可通过办理变更抚养权协议公证的方式进行变更。
而对于无法就变更抚养权事宜达成共识的情况,若满足法定条件,则可向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变更抚养权诉讼申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二、离婚后孩子一般属于谁抚养
在离婚之后,孩子通常会被判给抚养条件更为优越的一方来照顾。
对于尚未满两周岁的子女来说,大多数时候都是母亲承担起这个责任,但若母亲出现了法律规定的不宜抚养子女的特殊情况时,也可能会由父亲来抚养孩子;如果孩子已经年满两周岁以上,则抚养权的归属将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协商无果者,法院将会以客观公正、保护未成年人最大利益为出发点,依法作出判决。
而当孩子年满八周岁以后,他们的真实意愿将会得到充分尊重和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