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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涉外离婚可公告送达吗

涉外离婚案件一般不会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如果由于当事人在我国境内无常住地址等原因导致无法依照国际条约、外交途径或使用使领馆进行送达时,才会选用公告送达方式,公告发布三个月后即视为送达完成。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七条第一款第

一、八项

人民法院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当事人送达诉讼文书,可以采用下列方式:依照受送达人所在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中规定的方式送达;不能用上述方式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三个月,即视为送达。

二、涉外离婚纠纷律师怎样收费

关于离婚诉讼案件的起诉流程和费用问题,并无一个明确的收费标准可循,而是需要考虑诸多因素,如处理案件所需的时间成本、工作内容的复杂程度、以及律师的职业素质及专业知识水平等等,然后双方进行充分协商后方可确定最终的法律服务费用。

通常来说,较为繁华繁荣的城市地区,涉及到的离婚诉讼案件律师费用相对要高一些,然而即使是同一城市内的不同律师事务所,其收费标准亦存在较大差异。

有些律师所提供的离婚案件一审法律服务费用仅为三至五千元人民币不等,而另一些律师则可能收取高达一至两万元人民币,甚至更高的费用。

若委托知名律师或者业务能力出众的律师代理相关案件,那么所支付的费用很有可能超过两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