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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首例以婚姻自主权为案由的纠纷开庭

北京市首例以婚姻自主权为案由的纠纷开庭发生在2007年7月4日,由房山法院窦店法庭审理。

这起案件涉及一对相恋两年的情侣,他们在打算结婚时遭到了女方父母的反对。

双方因为各自的理由而互不相让,矛盾激化甚至导致了肢体冲突,最终问题上升到了法庭。

这起案件是在《最高人民法院案件案由规定》于2007年4月1日开始实施后,本市法院受理的首例以婚姻自主权为案由的纠纷。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9条的原则规定,因婚姻自主权纠纷提起的诉讼属于侵权之诉,可以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这一规定为此类纠纷提供了法律适用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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