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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受遗赠人不尽扶养义务,能取消其取得遗产资格吗
受遗赠人不尽扶养义务,在符合一定条件下,是可以取消其取得遗产资格的。
从法律规定来看,遗嘱继承或者遗赠附有义务的,受遗赠人应当履行义务。若受遗赠人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经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其接受附义务部分遗产的权利。
具体分析如下:
(一)需确定存在附义务的遗赠情形。即遗嘱人在设立遗嘱或遗赠时,明确规定了受遗赠人需履行一定的扶养等义务,且该义务是合法、合理且具有可操作性的。
(二)受遗赠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例如,有能力履行扶养义务却故意不履行,并非因不可抗力等客观原因无法履行。
(三)要经过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请求,由人民法院依法作出裁决。人民法院会根据具体事实和证据,判定是否取消受遗赠人取得遗产的资格。
总之,受遗赠人不尽扶养义务能否取消其取得遗产资格,需根据具体情况,依据法律规定和法定程序来确定。
二、民法典只有房产预售合同应该怎样继承遗产
在仅有房产预售合同的情况下继承遗产,可按以下方式处理:
(一)确定遗产范围。房产预售合同所对应的房产权益属于遗产范畴。虽尚未实际取得房产,但合同权利可依法继承。
(二)确认继承人。按照法定继承顺序,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三)办理相关手续。继承人需持房产预售合同、被继承人死亡证明、继承人身份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向房产开发商说明情况,申请变更合同主体。同时,可能还需前往公证机构办理继承公证,以证明继承人的身份及继承的合法性。
(四)后续房产处理。待房产符合交付及办理产权登记条件时,继承人可凭相关手续完成房产的交付及产权登记,正式取得房产所有权。
三、民法典只有房产预售合同怎么样继承遗产
在仅有房产预售合同的情况下继承遗产,可按以下方式处理:
(一)确定遗产范围。房产预售合同所对应的房产权益属于遗产范畴。虽房产尚未实际交付,但基于合同产生的期待权益可继承。
(二)确认继承人。按照法定继承顺序,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有遗嘱的,则按遗嘱指定的继承人进行继承。
(三)办理相关手续。继承人需携带房产预售合同、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继承人身份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向相关部门提出变更合同主体的申请。若存在多个继承人且对继承份额有约定,应一并提交相关协议;若无约定,则一般按法定继承份额确定。
(四)后续房产交付及产权登记。待房产达到交付条件,继承人凭变更后的合同办理房产交付手续,并在具备产权登记条件时,申请办理房产产权登记,将房产登记在继承人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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