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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转继承后还可以再代位继承吗

转继承的概念中并不允许出现代位继承形式。

转继承主要出现在遗产分割阶段,此时被继承人已经离世。

而代位继承则是指继承人比被继承人先行离世。

当转继承事件已经发生后,将不再有可能确立代位继承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规定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二、丈夫已去世,公婆去世后抚恤金媳妇可以继承吗

1、抚恤金并非遗产之列。

2、同样地,抚恤金亦非婚后家庭共同财产。

对于抚恤金的具体分配原则,首先须满足的条件是相关受益人必须为死者的直系亲属或者配偶;其次是那些在死者生前给予主要或部分生活来源支持的人员才能享有此项待遇。

抚恤金是在死者离世之后,由国家或死者所服务过的机构向死者的近亲发放的一种费用,旨在通过这种形式来对他们在精神上带来抚慰并以经济上给与一定的补偿。

因此,能够获得此笔款项的应当是死者最近的亲属。

然而有趣的是,虽然它并不被视作遗产,却拥有着类似的遗产性质。

可以将其比拟成遗产继承的一个环节,同时结合与死者关系的亲密度,进行合理的分配。

但是,如果丧偶儿媳对公婆尽到了主要的赡养义务,那么她理应视为第一顺位的继承人,拥有相应的继承权。

若老年人尚存遗嘱协议或是曾与其儿媳签署过遗赠抚养协议,那么当然,这位儿媳将对这份抚恤金拥有优先继承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