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中天法律咨询网为您整理了《民法典离婚房子怎么判决》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由于每个案件的情况和证据不同,具体结果可能有差异。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仅需3~15分钟即可获得权威解答!

一、民法典离婚房子怎么判决

民法典规定,离婚时房子的判决需根据不同情况处理:

1.一方婚前购买且付清房款的房产,属于其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

2.一方婚前贷款买房,婚后共同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不能达成协议的,法院可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3.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4.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5.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不管登记在哪一方名下,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均等分割。

二、民法典离婚房产怎么分割

民法典规定,离婚房产分割需根据不同情况处理:

1.一方婚前购买且登记在自己名下的房产,属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分割,但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增值,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补偿。例如,男方婚前买房,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离婚时房子归男方,男方需补偿女方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

2.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产,不论登记在哪方名下,都属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均等分割。

3.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房产,可认定为双方按各自父母出资份额按份共有,另有约定除外。

4.婚前一方父母支付首付,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离婚时房产归登记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其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登记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5.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房产,视为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属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分割。

三、民法典离婚房子怎么判的

民法典中,离婚时房子的判决需根据不同情况处理:

1.一方婚前全款买房且登记在自己名下,该房屋属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

2.一方婚前贷款买房,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时法院一般判房屋归产权登记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方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3.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出资买房,无论登记在哪一方名下,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通常平均分割。若双方都主张房屋所有权,可竞价取得;一方主张另一方不主张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补偿;双方均不主张的,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4.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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